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津巴布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Zimbab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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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期财政报告关税调整

为进一步支持本国工业发展,津财政部在2015年中期财政政策报告对部分产品关税进行了调整。

(1)制药业。对青霉素类、抗生素类、慢性疾病用、生物碱类等4类药品征收30%的关税,关税代码分别为3004.1000、3004.2000、3004.3910、3004.4090。

(2)化肥。对复合肥和混合肥征收25%的关税。

(3)食用油。对食用油征收40%的关税,以及25%附加税和0.5美元/升中取其高者。

(4)饮料。对碳酸类饮料征收0.5美元/升的特别关税。

(5)印刷出版业。经批准的制造商进口原材料可享受退税,同时对印刷成品加征40%的关税和1美元/公斤的特别关税。

(6)家具制造。经批准的制造商进口原材料可享受退税,同时对进口家具征收25-40%不等的关税。

(7)纺织服装。经批准的纺织服装企业出口可享受退税,包括设备零件、纱线和布料等;将毛毯从自由进口商品列表中移除,有效期为2年,即2年内毛毯进口需申请许可证;聚针织面料的关税从10%,增加为40%,再加上2.5美元/公斤的特别税。

(8)糖。从零关税增加至10%再加上100美元/吨。

(9)日用品。将玉米粉、肉、糖、面粉从旅行者退税列表中移除。

   (10)二手衣服和鞋。从自由进口商品列表中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