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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巴布韦吸引投资政策法规(2006年更新)
2006-04-02 15:53  文章来源:eccochina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引进外资是津经济复兴计划的主要支柱,政府宣布2005年为“吸引投资年”。目前,津政府正在起草框架协议以修正“在2001年土地革命中受到影响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政府表示将严格遵守国际协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其中的赔偿条款,并正在考虑为在土改中受到损失的农民提供赔偿。
  
  津将“加强与国际和区域组织的合作”作为经济复兴计划的一部分。政府计划在2007年实现国家宏观经济全面稳定,与区域合作伙伴保持更紧密的联系,扩大与国际组织的贸易往来,并坚决履行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还款义务。
  
  以下为政策和法规:

  1、总体内容

  ―农业、矿业、制造业和旅游业为优先吸引外资领域。

  ―在矿业、制造业和旅游业领域外来投资者可100%持股或与战略伙伴成立合资公司。

  ―在农业和服务领域投资者可持股70%。

  ―除在出口加工区(EPZ)投资的项目只须在投资中心备案外,其它所有在津投资项目必须由投资中心审批并注册。

  ―对已成立的公司进行投资须经外汇管理中心批准。

  ―可汇出100%红利。

  ―津是国际投资保护协定的缔约国。

  2、外资企业及其外汇账户管理

  (1)外资企业管理

  -出口型企业可将出口收入的80%按银行间外汇市场汇率清算。

  -出口型企业可保留出口创汇收入的70%,剩下的30%在规定期限内(结汇的30天内)按银行间外汇市场汇率清算(30%中的12.5%应按银行间汇率与储备银行清算,17.5%按官方拍卖汇率与储备银行清算)。

  -外资企业可按市场汇率在银行间市场购买进口所需的外汇。
   
  -投入津资本没有数额限制。

  -产权投资:现金或资本设备。

  -撤资可100%收回投入资本。

  -可100%汇回红利,但须支付37%的红利税。

  -经外汇管理中心批准方可汇回红利。

  -外国投资者可向津当地银行申请贷款以做运营资本。
   
  -离岸借款须经储备银行批准。

  
  (2)外汇账户(FCA)管理

  -任何在津注册成立的公司必须在正规并经授权的商业银行里开立外汇账户(FCA)。

  -FCA货币种类包括:美元、英镑、欧元、南特和普拉。

  -出口型企业可任选以上四种货币开立FCA,另外,还可额外开立南非南特和博茨瓦纳普拉账户。

  -只有FCA持有人有权使用账户资金。

  -使用FCA资金需提前得到外汇管理中心批准。如果资金在FCA中停留时间超过30天,必须按银行间外汇市场汇率清算。

  -FCA持有人可支配外汇账户资金,第三方无权使用资金,暨FCA资金不能用作公司对第三方的付款。

  3、税率

  (1)所得税率

  公司税率 30%;

  国外红利(总税额) 20%;

  扣缴税10-20%;

  增值税:所有的出口型企业免增值税,普通企业缴纳15%。

  (2)出口加工区(EPZ)企业

  -头5年免所得税,之后每年缴纳15%的营业税。

  -免资本收益税、专利权税和汇款税。

  -进口免关税。

  ―退还增值税。

  -免除在EPZ企业工作雇员的额外收益税。

  (3)特殊企业

  -得到许可的投资者:头5年免所得税,第6年开始缴纳15%所得税。

  -工业园区开发商:头5年免所得税,第6年开始缴纳10%所得税;免资本收益税;免代扣所得税;免进口关税。

  -持有矿业部颁发的“特殊矿业租约”的企业或个人:减免所得税率至年25%。

  -矿业运营公司或托管:减免所得税率至25%。

  -在“增长区域”内投资基础设施的企业或个人:减免所得税率至15%。

  -出口量至少为60%的制造业或加工业企业:减免所得税率至20%。

  -在“增长区域”内投资制造业的企业或个人:减免所得税率至10%。

  -在“批定旅游发展区”内投资旅游基础设施并且每年至少60%的营业利润是以外汇形式实现的企业:减免所得税率至20%。

  4、其它的特殊投资模式:

  投资者可参与“创立、管理与转让”(BOT)的投资模式。选择此种投资模式可享受税收减让:头5年免所得税;第二个5年所得税率15%;第三个5年20%;之后每年30%。

  5、行业激励措施

  (1)农业

  -提供25%的特殊补贴用于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或农用建材。

  -园艺业、农业机械、农作物、牛肉、蔬菜和鱼类相关企业免收增值税。

  -进口的农用设备免增值税,农机5%的关税。

  -用于商品包装的原料可减进口关税。

  -进口“免关税许可证”项下的物品可减关税。

  (2)矿业

  -从2004年1月起,矿业领域公司的公司税率从25%降至15%。

  -矿业发展所需的进口物品减进口关税。

  -进口“免关税许可证”项下的物品可减关税。

  (3)制造业

  -出口至少50%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0%。

  (4)旅游业

  -对于每年至少60%的营业利润是以外汇形式实现的公司,所得税率为20%。

  -“核定旅游发展区”内的企业头5年免所得税,之后每年所得税率为15%。

  (5)交通运输业

  -进口公共汽车免关税。

  -进口燃油以及相关产品减关税。

  -进口公共交通工具零部件减关税。

  -进口铁路机车或有轨电车零部件减关税。

  -进口垃圾清理或道路维护交通工具减关税。

  6、机电产品类贸易和投资障碍

  津设有质量检测协会(Standard Association of Zimbabwe),但由于生产力的严重不足,津完全要依靠进口来满足本国需求但外汇的奇缺严重制约了津的对外贸易,因此国内需求无法满足,形成了经济的恶性循环。在这样的背景下,SAZ形同虚设,政府应对乏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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