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动态商情发布津巴布韦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津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动态 >  正文

津巴布韦政府八月起将限制大量商品的进出口贸易
2007-07-13 22:22  文章来源:津巴布韦独立报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为了解决目前商店难觅津巴布韦自产商品的局面,政府将从下月起切断一些基本生活用品的进出口贸易。
  根据政府上周公布的2007年度137、138号法令,在未经政府许可的前提下,进口牛肉、黄油、食用油、牛奶、奶酪、糖、茶叶、面粉、冰淇淋、肥料、棉麻制品等商品,都将视为违法。
  对肉类、小米、牛奶、家禽、高粱、黄豆、葵花籽、茶叶、蔬菜以及小麦的出口也同样被禁止。个人仅允许每月进口价值不超250美元的商品供家庭使用。
  个人与家庭如需进口上述商品必须申请得到津巴布韦工业和国际贸易部的许可。工业和国际贸易部一旦发现个人和企业违反政府规定,有权收回已经发出的许可。许可权也严禁转让。
  分析人士称,一旦该法令得以实行,将对已经从周边国家(包括博茨瓦纳、南非、莫桑比克、赞比亚以及马拉维)定购商品的贸易商人造成严重损失;同时将造成相关的就业、食品安全、食品供给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经贸新闻:上半年我与SADC国家进出口贸易增长83%    2003-09-23 04:14
经贸新闻:一季度我与SADC国家进出口贸易增长128%    2003-05-21 01:38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津巴布韦经商参处邮箱